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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我校2026-2027学年第二学期国(境)外交换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08 来源: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点击率:
为进一步培养具有“诚信品格、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根据我校与国(境)外合作学校签订的有关协议精神,现拟选派若干优秀本科学生作为交换生参加国(境)外合作学校交换生项目。访学时间为2027年2月—2027年7月。 一、选派范围 在校在籍全日制大二、大三、大四年级中国籍本科生。 二、选派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符合接受学校条件要求且承诺遵守接受学校的管理制度; 3.学习成绩优秀,绩点不低于2.8(含),英语听、说、读、写熟练,或雅思、托福成绩达到项目要求(如暂无雅思或托福成绩,可先报名,拟录取后再提供成绩单); 4.有能力支付国(境)外学习所需的相关费用; 5.学生自愿报名,经学院审核,面试选拔后择优录取。 三、申请流程 1.通过“立信国际交流”微信公众号业务大厅“学生交流”;用学校内网,从“报名”进入“学生国(境)外交流项目管理系统”,填写信息; 2.在线填报申请信息(最多可选报5个志愿,符合录取条件即可录取第一志愿,不符合条件就轮到第二志愿,以此类推),上传有关资料; 3.打印申请表,所在学院签字、盖章后及时交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电子版扫描发送至邮箱danielleyandan@163.com; 4.通过审核后,学生参加选拔考试; 5.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在校内公示。 四、报名截止日期 2026年9月18日(星期五)中午12:00 五、联系人及办公室地址 上川路校区:严老师 行政楼509室 电话:33938443邮箱:danielleyandan@163.com 文翔路校区:陈老师 行政楼105室 电话:67705344 六、注意事项 1.学生赴国(境)外参加访学项目前,需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报学校审批,通过后方可出国(境); 2.学生自行办理访学手续,申请访学签证(或签注)原则上须提供语言成绩; 3.学生在国(境)外访学期间免缴国(境)外合作学校学费,需正常缴纳我校学费。
附件:
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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