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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5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9 来源: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点击率:
按市教委通知要求,依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现将我校2025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在籍台湾、港澳及华侨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1.全日制台湾、港澳及华侨在校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参与国家、市、学校组织的港澳台生社会文化活动; 5.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6.不予申报的情况: (1)学生当年受到校级及以上处分; (2)出现个人不当言论违背申请条件第2款的。 三、评审依据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详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1.我校符合条件的港澳台侨学生认真填写《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进行个人申请,详见附件。 2.各二级学院根据通知精神,积极组织,严格遴选,上报学生候选人,并在《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给出审核意见,签字盖章。 3.请各二级学院遴选后在9月22日下午14:00前将《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或《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各一式两份)交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上川路校区行政楼509室陈老师,文翔路校区行政楼105室陈老师),电子版发至chenbaisong@lixin.edu.cn,凡不符合要求或超过截止日期的,将不予受理。
附件: 1.《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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