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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学生毕业(结业)学费等费用清算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9 来源: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点击率:
各位同学、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高等学校试行学分制收费办法的通知》和《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全日制专业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立信会计金融财〔2024〕1号)等规定,学生学费按“学年预交、毕业清算”的方式进行管理,学生应按学年足额预交学费,毕业(结业)按实际修读学分清算学费,现就2026年毕业(结业)费用清算有关工作安排预通知如下。 一、费用清算的范围学生毕业(结业)费用清算的范围,包括学分制学费或学年制学费、住宿费,以及学生参加校内方向班、辅修和微专业学习需缴纳的学费等。 二、学分制学费清算适用学分制的专业,按照以下原则清算学费: 1.计算公式 学生应缴学费总额=本专业单位学分学费标准×该生实际修读总学分数。 清算学费额=学生应缴学费总额-累计已预缴学费 根据清算学费额多退少补:清算学费额为正数,为应补缴的学费金额;清算学费额为负数,为可退学费金额。 2.学费标准 单位学分学费标准=(国家规定的该专业学年收费标准×基准学习年限)÷该专业该年级人才培养方案所确定的总学分数。 三、缴费提示1.学生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 “一网通办”学生缴费平台(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自助查询并缴费,缴费指南见附件1。 2.根据教学安排,对于2026年5-7月毕业(结业、肄业)的学生,2026年4-5月教务处完成统计学生在校实际所修学分并提交财务处,财务处根据学生实际所修学分清算学费;研究生处、国际交流处完成学生学费缴纳情况核对,财务处根据核对情况清算研究生和留学生学费。 3.学费按“学年预缴,毕业清算”的方式进行管理。学生在每学年开学前按学校指定方式缴纳学年标准学费,毕业(结业、肄业)前根据学生实际修读的总学分进行学费清算。 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学生不在规定时间内缴足学费,由负责学籍管理的职能管理部门不予注册,其已修读课程的学分由负责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认定无效。 学生在毕业(结业、肄业)前缴清学费,按取得的有效学分进入毕业(结业、肄业)资格审核。学生缴清学费并获准毕业(结业、肄业)的学生,予以正常办理离校手续。 4.学费等费用清算后,财务处将欠费名单发送到各二级学院,学生及时通过“一网通办”学生缴费平台(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查询最新的缴费(欠费)情况。请各位准毕业(结业)学生届时关注本人欠费情况和学校清算、缴纳学费的有关通知,有欠费的学生及时完成缴费,以便正常毕业(结业)和及时办理离校等相关手续。 四、其他本年度其他时间毕业(结业)的学生,参照以上原则清算学费等费用。 财务处 2026年4月8日 附件1: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一网通办”平台学生缴费指南 一、缴费流程 1.在“随申办市民云”APP搜索栏输入“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点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费缴纳】;或通过“微信”APP或“支付宝”APP扫描以下二维码。两种方式都可以进入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一网通办”学生缴费平台。
2.在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一网通办”学生缴费平台,输入学生个人信息,确认姓名、证件号、待缴费批次和金额等信息无误后,点击【去支付】,完成支付即可。 二、缴费查询和票据查询 1.学生缴费成功后,点击【缴费记录】可以查询成功支付记录和缴费详情。 2.学校填开票据后,点击【票据查询】可以在线预览下载票据和发送票据到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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