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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1 来源: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点击率: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建功立业,服务乡村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部署,现就开展202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募选拔 (一)招募对象 2026年我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二)服务期 1至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 (三)服务地 上海市的对口服务地主要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 注:当年度具体对口服务地以市项目办通知为准。 (四)服务专项 乡村教育、服务乡村建设、健康乡村、基层青年工作、乡村社会治理、卫国戍边、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8个专项内容。 (五)报名方式 报名期间,2026年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可通过“西部志愿汇”微信公众号或登录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s://xibu.youth.cn) , 在 西 部 计 划 信 息 系 统(https://west.youth.cn/login)中完成注册报名。下载打印《报名表》,经所在院系团委审核盖章后,提交至校项目办审核备案。 (六)选拔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及校内纪律处分; 3.应届毕业生须于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读研究生须于到岗之前完成休学手续办理; 4.通过西部计划体检;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6.有志愿服务经历的优先。 二、报名审核 (一)校级招募选拔 1.网上报名。我校校内报名时间为自即日起至4月26日。可向本校西部计划项目办(校团委)进行咨询,报名同学均需在全国西部计划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填写报名表。 2.学院预审。各学院在收到《报名登记表》后,对学生报名信息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基本信息情况、学业完成情况(应届毕业生应获得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在读研究生应办理休学手续)、奖惩情况、身心健康情况、服务意向情况、家长知晓情况等。 3.提交报名表。经所在学院团组织盖章后,由各学院团委集中收集报名学生的本科成绩单(教务处打印版本)、报名登记表(需学院团组织盖章)和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1),三份材料的PDF电子扫描版材料于4月27日16:00前打包发送至邮箱lxkjjrvolunteer@163.com,文件命名为“2026西部计划报名+学院”,纸质版交至上川路校区学活208室。 4.校级选拔。暂定于5月上中旬开展校级选拔流程,校团委组织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对报名的候选人组织考察,最终确定推荐人选。 (二)市级选拔录取(以下安排以市级工作进度为准) 1.市级复试。5月下旬,市项目办组织开展市级复试选拔工作,主要包含:笔试、面试及心理测试等。 2.体检公示。6月上旬,市项目办组织入选志愿者统一参加体检;高校项目办按要求对拟录取结果进行校内公示。 3.确定入选。6月中下旬,市项目办与录取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书》,并受全国项目办委托发放《确认通知书》;根据各对口服务地服务岗位情况,结合志愿者专业、服务意向等,进行初次岗位匹配。 4.出征派遣。7月上旬,市项目办组织开展本市志愿者培训暨出征仪式,新招募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参加。 5.报到培训。7月中下旬,新招募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携有关材料,到服务省培训地报到并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服务省项目办集中培训结束后,由服务县项目办组织志愿者到服务单位报到上岗。 6.在岗服务。8月至次年7月,服务县项目办、服务单位、志愿者签订三方服务协议;服务县项目办指导志愿者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确认完善有关信息(二次注册);志愿者服务期间,市项目办与高校项目办共同做好在岗志愿者日常管理、关心慰问、服务保障与跟踪培养等工作。 三、2026年部分政策介绍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单位《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相关文件规定,西部计划志愿者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及上海市配套鼓励政策,主要包括: (一)全国政策 1.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4.西部计划作为中央举办、地方受益的国家项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按照西部地区每人每年3万元(南疆四地州、西藏每人每年4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2.4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体制结算方式拨付省级财政部门。地方各级财政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按月足额发放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二)上海市政策 1.非上海生源的本科生、研究生(含在读研究生)参加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且无社保缴纳记录(志愿服务期间的社保缴纳记录可不参照),户籍、档案未迁出毕业院校的,服务期结束后(研究生支教团毕业后)进沪就业,按结束服务期当年(研究生支教团按毕业当年)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评定其落户申请并给予相应的政策加分。如能达到结束服务期当年的落户标准分,可按规定办理本市户籍(申请人须携带申请所需材料及市项目办开具的服务证明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递交申请); 2.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优先调剂、优先录用。录用后其志愿服务的年限可认定为基层工作经历的年限; 3.志愿者在服务期间享受上海给予的生活补贴1600元/月(在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服务的志愿者为1920元/月)、交通补贴1000元/年(在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服务的志愿者为3000元/年); 4.志愿者服务期间,市项目办将为每位志愿者购买60元/年的补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参加西部计划的上海高校应届毕业生,签订1年服务协议且考核合格,每生每年奖励5000元,续签第2年服务协议且考核合格,每生每年奖励5000元; 6.服务期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所需资金按照学校隶属关系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市属高校由市项目办统一申请办理,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向所在高校咨询。 注意事项: 1.以上具体政策保障详见《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5〕8号)《关于印发〈2025—2026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25〕2号)《关于印发〈2022—2023年度上海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团委联〔2022〕19号)等文件。如政策文件有修订,以最新版为准; 2.由上海整建制招募派遣的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可享受上海市相关政策保障。若学生自行报名非上海对口服务地或地方项目,请所在高校项目办做好报名学生的信息审核并告知政策的差异性(即不享受上海市相关保障政策)。 (三)部分学校政策保障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鼓励毕业生基层就业奖励管理办法》(立信会计金融招就〔2024〕4号),凡参加“西部计划”并被正式录用的应届毕业生,在享受国家各项优惠、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学校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 注意事项:以上国家、上海市及学校支持政策若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项目负责人:栾老师 报名咨询:上川路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8办公室 电话021-50218580
共青团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委员会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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