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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园冬季安全用电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5-11-28 来源: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点击率:
各单位(部门)、全体师生员工: 冬季天干物燥,随着气温逐渐降低,校园用电负荷不断增大,潜在的安全风险也随之增加。为强化校园冬季安全用电管理,增强师生安全用电意识,特温馨提示如下。 一、规范使用电器设备,远离易燃物品 1.全体师生员工须自觉遵守学校安全用电规范要求,不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办公室严禁使用油汀、电暖器、电水壶等大功率电器;教室里的插座,仅供教学使用,不得私自插热水器、充电器等其他电器设备。 2.严禁使用“三无”产品或不合格电器;严禁私接人行通道应急灯电源;在使用电器设备时,要注意设备的功率、电流、电压等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3.宿舍内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毯、电饭煲、电水壶、电暖器、取暖气、电吹风、电火锅、电磁炉、卷发器、烧烤炉、加湿器等大功率违章电器;严禁插电板、充电宝放置在床铺,不在枕边、床单上充电;严禁在宿舍内给电动车电瓶充电。 4.电器设备周边应保留适当空间;严禁在灯具、电扇、空调等电器上悬挂覆盖装饰品等易燃物品;电器设备使用出现糊味、焦味,须立即切断电源,及时通知专业维修人员排查检修,请勿擅自处理。 5.对室内的用电设备、电器开关,插头插座、灯具等进行外观检查,发现有变色、异常气味、异常声响、滋火、松动等现象的设备或线路要立即停用并切断电源,同时报专业维修人员检查处理。 二、合理使用插排,避免线路“超负荷” 1.严禁多个插线板串接供电,不得多个电器同时插在一个插线板上,避免冬季用电量激增导致供电线路超负荷运载跳闸甚至短路,继而引发电器火灾。 2.未经校内主管部门允许严禁改动或私拉电线;不使用破损的充电线;各部门应加强对项目施工单位用电安全的管理与监督。 三、牢记人走电断,倡导节能降耗 1.根据2018年生态环境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五部门发布的《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要求,合理设定空调温度,减少空调开启时间;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尽量减少开灯数量和照明时间,走廊、楼道等公共区域照明灯具“随走随关”。 2.办公、生活园区,电脑、空调、灯具、充电宝、充电器等用电设施务必做到人走断电,杜绝安全隐患;电动汽车、电瓶车用户尽量避开电网负荷高峰时段充电,充分利用夜间负荷低谷时段充电。 规范安全用电关乎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大家自觉遵守学校用电安全要求,防患于未然,共建安全、节约型校园。
后勤保障处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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