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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7 来源: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点击率: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文件规定,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应于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内完成办理。 一、办理时间和要求 1.为提升办税效率和申报体验,防止汇算初期扎堆办理造成不便,税务部门今年继续提供预约办税服务,需在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即日起可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提前预约办税。3月21日至6月30日,无需预约即可办理。请老师和同学自行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办理。 2.2023年取得劳务报酬或稿酬的非本校在编员工(含本校学生),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汇算,请发放老师提醒告知以上人员。2023年新进或退休老师也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汇算。 3.如果有奖金的,需进行确认奖金计税方式,不同的计税方式应纳税所得额可能不一致,请谨慎选择(根据我校薪资结构,建议老师选择一笔单独计税)。 4.在正式汇算前,请核对收入信息,并确认专项附加扣除和银行卡信息是否已录入系统。 5.购买了个人养老金的,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一站式”申报。 6.若有疑问请与财务处联系。联系人:刘贤伟(18021097230)、周佳(18021097232)。 二、预约流程 通过个税APP预约3月1日至3月20日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点击查看→2月21日起个税年度汇算可以预约办理啦!“三步走”教你如何操作)。 三、申报流程 查询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6og_DkumnINbg_SQYC6gtw 参见附件,转发:上海发布—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今天开始啦,操作指南看这里! 四、提示 如果逾期申报个税,个人不仅要承担罚款、滞纳金,个人纳税信用会受到影响,也影响单位纳税信用。请相关老师和同学在规定期限内完成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附件: 【转发】上海发布—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今天开始啦,操作指南看这里! 财务处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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