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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21年校内预算(一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3   来源: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点击率:
 

各单位:

根据中央和市财政继续压减预算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的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实际,2021年学校预算编制将继续落实市教委提出的“压”“保”“增”“放”六个要求,确保将财政资金花在刀刃上,切实保障教育事业发展。

现就2021年校内预算(一上)编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础数据报送

1、在校学生人数:教务处、研究生处、继续教育学院和国际交流处,分别提供各专业全日制本专科生、预科生、研究生、继续教育学历生、留学生学历生人数。(人数按9月底在校人数测算,含秋季新生招生人数)

2、各类教职工人数:根据财政拨款数据测算需要,请人事处提供学校人员(在职在编、离退休、工勤人员等)基础数据及人员结构情况,确保学校人员经费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人数按照8月底实际人数测算

各相关单位应提供详实、准确的数据,确保学校收入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2021年收入、支出预算编报

(一)收入预算编报

1、学历教育收入:由财务处负责,按照相关部门提供的基数数据测算,编制年度学历教育收入预算。

2、辅修学历教育收入:由开设辅修专业的学院负责,根据在读及招生计划,提供辅修专业学生人数,测算编制年度辅修收入预算。

3、住宿费收入:由总务处负责,提供学生公寓入住的学生人数,测算编制年度住宿费收入预算。

4、非学历培训收入:由继续教育学院和国际交流学院负责根据目标任务和招生计划,预测编制年度非学历培训收入预算。

5、其他收入:由相关部门负责根据工作职责测算编制各项其他收入:房屋出租出借收入、资产处置收入、产业投资收益、捐赠收入等。

(二)支出预算编报

1、各单位(一上)预算申报控制数:

2021年各单位校内支出(一上)预算申报控制数:除在编人员经费及上级明确标准的专项项目外,各单位除新增项目外,预算申报数原则上按2020年单位预算控制数90%额度编报。

2、支出预算编报要求:

支出预算编制采取“零基预算”,以项目库为预算申报和预算安排的基础,各单位要做实做细学校项目库。

支出预算审核,将实行“三挂钩”,即绩效评价和审计结果与单位预算安排紧密挂钩;当年度预算的安排与上年度预算执行率紧密挂钩;学院的定额预算核拨与学费的收缴率紧密挂钩。

3、支出预算编报方式:

1)归口管理项目

根据学校确定的十大归口管理项目:(1)各类人员项目(2)人才引进项目(3)师资队伍建设项目(4)教学项目(5)学科、科研项目(6)信息化建设和运维项目(8)外事出访及学生海外实习实践项目(8)学生奖助项目(9)固定资产购置和公共设施设备维修项目(10)房屋维修项目。

各单位在年度工作中如涉及以上归口管理项目的预算,统一报归口管理部门,各归口管理部门要根据学校预算上报的时间节点做好各自归口项目的汇总、审核。(特别提醒各归口管理部门注意,归口管理项目不存在交叉)

2)非归口管理项目

2.1.1)党政机构、群团组织、直属单位(非目标管理单位)

a、定额项目(部门日常工作经费):

定额项目“一上”时无需申报,定额标准将根据学校年度预算收支情况,测算确定后另行核定申报。

b、专项工作项目:

b-1)财政规定申报模板的专项项目:

根据财政要求,以下项目需按财政统一规定的模版进行申报,请相关负责单位在预算申报平台中选择相应专用模板进行申报(无需纳入学校部门预算项目库中):(1)人员经费表(含离休人员)由人事处负责填报;(2)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由人事处负责填报;(3)抚恤金申报表由人事处负责填报;(4)在职市管保健对象医疗保健统筹金申报表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填报。

b-2)需提交评审意见方能入库(教委项目库)的财政专项项目:

根据财政预算申报入库的相关要求,2021年部分专项项目已在今年3月底前申报入库的,本次无需重新申报;对尚未在3月底前申报入库或者未完全入库的专项项目,请相关部门于824日前完成项目入库并提交相关评审材料,具体项目为:高地大项目(部分)、人才引进和师资队伍建设、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学生海外实习项目。

b-3)各部门工作专项项目:

各单位根据各自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各自工作专项项目预算,统一纳入学校项目库中(项目入库的具体要求详见学校项目库管理办法),年度“一上”预算安排的项目必须从学校项目库中筛选。

各单位在项目入库时,根据财政“两个不得的原则:未按规定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不得申请预算,未按规定设定绩效目标或目标考核未通过的不得安排预算,预算编制前必须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是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对绩效目标填写不明确、绩效评价不理想、项目申报测算依据不合理的项目,将核减财政资金投入或取消项目资金安排。

2.1.2)直属单位(采取目标管理单位)

根据学校确定的目标,在年度收入目标的基础上编制相应的支出预算,支出预算中如果涉及三公经费和在职在编人员经费的,需在申报表中详细列明测算依据和安排的必要性,报学校审核。

2.2)教学科研单位

a、定额项目:

定额项目“一上”时无需申报,定额标准将根据学校年度预算收支情况,测算确定后按以下支出项目细化预算申报,并报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定额项目细化支出项目具体可分为指标性支出项目(由教学归口部门审定)和特殊性支出项目(由学院自主增设)。

指标性支出项目为: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教学改革支出、专业建设支出、实践教学支出、其他教学专项、教师培训进修专项经费支出、学生活动经费支出。

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指标性支出项目的基础上,可安排1-2个特殊性支出项目。

b、专项工作项目:

教学科研单位根据各自年度工作计划,在归口管理项目申报和定额项目外,如有专项工作需求的,可编制专项工作项目预算,纳入学校项目库中,编制预算必须做到依据充分、申报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项目入库的具体要求详见学校项目库管理办法)

4、注意事项:

1)各单位申报预算时,如确有二次核拨或者立项工作内容的,需在预算申报时明确该工作内容并细化具体执行明细(科目),同时在进行二次核拨或立项时,所核拨或者立项的分项目执行内容要求须和该项目申请和批复明细(科目)内容保持一致,确保预算申请和预算执行相符合。

2)各单位在预算申报安排中涉及需要政府采购的,必须在申报备注中注明,具体参照《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单项50万以上的项目必须先申请采购编号方可采购,请各单位仔细梳理,以免因漏报采购编号申请而导致预算无法执行。

3)各单位已签订的合同,存在需跨年度(在2021年度内)支付合同款项的,请在2021年相关项目预算申报中进行单独申报,并上传相关合同电子版,以确保预算资金的申请安排。

4)根据项目支出结构合理性的相关要求,各项目经费中各类劳务费支出预算比例控制在40%以内,市内交通费支出预算比例控制在30%以内,如申报的预算超过此控制比例的,需在预算申报中特别说明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如无特殊原因的,超比例申报安排部分将被直接核减。

5)对于20213月底以前到期的各类运行保障性服务外包合同,需在202011月底完成招标。

6)项目申报必须根据项目的实际工作内容,细化填写项目的明细内容(即具体的工作,而非经济科目),填报不完整、不规范的项目将不予安排预算。

二、提前代编预算编制

根据市教委预算拨付方式的改革,部分教委本部代编项目将和年度部门预算一并在年初下达,这部分提前下达的教委代编预算项目可分为两类,一类为定向分配项目,包括市属高校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应用型高水平培育高校建设项目(高地大项目)、学校体育发展专项等;另一类为任务清单管理项目,包括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高校智库建设、高校学生食堂价格调节补贴、大学生职业生涯指导和服务体系建设等

根据预算申报的时间要求,这部分提前代编预算项目需和年度部门预算同步申报,请各相关部门与教委相关处室保持沟通,提前明确专项建设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做好申报准备。

三、预算上报时间安排

824日前,各单位完成学校预算申报平台中从“项目库”到“一上模块”的挑选申报工作,并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提交“一上预算”。

开学后,将经单位领导和分管校领导签字审阅后的2021年一上预算纸质版加盖公章送交财务处311办公室,联系人:单青青,联系电话:50218386

学校将对各单位“一上”上报预算进行学校层面、第三方机构层面的评审,在评审的基础上结合2021年学校预算规模核定各单位“一下”控制数。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0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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