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本专科学生学业预警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9-09 08:27:41 来源: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索 引 号:G02302010405-2020-001   文   号:立信会计金融教〔2020〕25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0-09-09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责任部门: 校长办公室   发布机构: 校长办公室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本专科学生学业预警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的学业管理,推进学风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学生及家长三方沟通和协作的教育功能,强化对学生学业的指导,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保障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业预警是指学校依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和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要求,对学生可能或已经发生的学习问题和学业困难进行警示,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补救和防范措施,督促和帮助学生完成学业的一种危机干预制度。

第三条 学业预警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防范为主,防患于未然;坚持以学生为中心,重在指导和帮扶。

第四条 学业预警工作由教务处、学生处、二级学院等部门共同实施,各部门应制定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引导和帮助学生提高学业成绩,确保预警工作的成效。

(一)教务处、学生处负责指导和督促各二级学院开展学业预警工作。

(二)二级学院应了解和掌握学生学习的总体情况,根据学业预警的工作实施细则,建立学生学业预警档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学生进行课程指导、协助选课,帮助预警学生制定选课和重修计划;全面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和心理教育工作,通过与学生沟通,帮助其树立信心、增强学习主动性。

第五条 二级学院成立学院预警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二级学院学业预警工作。预警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分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学生辅导员、教学秘书组成。

第六条 学业预警工作按学期进行,按其严重程度由低到高分为:黄色预警、红色预警。各级预警标准如下:

(一)黄色预警:学生任一学期内未能取得的课程总学分(不含补考通过的课程学分)占该学期所修全部课程(含必修课、选修课、重修课程等)总学分的比例超过(含)50%

(二)红色预警:学生被给予第二次黄色预警时,直接升级为给予一次红色预警。自被给予红色预警的学期开始,进行为期一年(2个学期)的跟班试读。试读期间有1门课程经补考仍不合格者做退学处理。试读结束后,原有黄色预警不再累计。

第七条 学业预警工作处理程序如下。

(一)确定学业预警学生名单

每学期开学4周内,教务处根据上学期的学分获得情况进行统计,下发拟预警学生名单,二级学院审核和确认最终学院预警学生名单,并填写《学业预警审批单》(附件1)。学业预警名单同时报教务处和学生处备案。

(二)下达《学业预警告知单》

二级学院向被预警学生下达《学业预警告知单》(附件2),二级学院保留一份存档(含被预警学生本人签名)。

(三)通知家长

每学期开学4周内,二级学院安排专人电话告知被预警学生的家长,填写《学业预警家长通知记录表》(附件3)。

(四)与学生谈话并制定学习帮扶计划

每学期开学4周内,二级学院安排专人与被预警学生进行警示谈话,了解分析学生学习的问题与原因,并进行针对性学习指导,填写《学业预警学习帮扶谈话记录表》(附件4)。

(五)家长面谈

对给予红色预警的学生,二级学院安排专人,在开学6周内要求家长来校,就预警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面谈;若家长来校不便,则进行视频或语音沟通。面谈/电话沟通后,整理书面记录,填写《红色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附件5),记录确切时间、地点及谈话内容,经家长确认、签字(若为电话沟通,可由谈话教师代签)后存档。

第八条 建立学业预警管理档案,各学院归档保存每个预警学生的《学业预警审批单》、《学业预警告知单》、《学业预警家长通知记录表》、《学业预警学习帮扶谈话记录表》、《红色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学生成绩单等材料。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2091日起施行,适用于所有在籍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十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业预警审批单

学生信息

姓名:

学号:

班级:

院系:

预警理由

____--____学年 第__学期未能取得的课程总学分占该学期所修课程(含必修课、选修课、重修课程等)总学分的比例为:______,超过(含)50%,给予一次黄色预警。

□ 第二次黄色预警直接升级为红色预警。

预警等级

黄色 红色 预警

学院意见(签章)

            日期:

学生处意见(签章)

            

             日期:

教务处意见(签章)

   

日期:

注:一式三份,全部签章后,二级学院、学生处、教务处各留存一份。
附件2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业预警告知单

姓名

学号

班级

院系

预警理由

依据学校《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经所在院系初审及教务处复审,因你:

*****学年第*学期未能取得的课程总学分占该学期所修课程(含必修课、选修课、重修课程等)总学分的比例超过50%,给予一次黄色预警。

第二次黄色预警直接升级为一次红色预警。

预警等级

□黄色□橙色□红色预警警示!

郑重提醒: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被给予红色预警的学生,自被给予红色预警的学期开始,跟班试读一年(2个学期),试读期间只要有1门课程不及格,且补考仍未通过,作退学处理。

特此告知,请关注目前的学习状态,有学业问题请及时与所在学院相关老师取得联系,以便按期顺利完成学业!

            

签收人:

_______________

(学生本人签字)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___________    学院

(签章)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生处

(签章)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务处

(签章)

注:一式四份,全部签章后,学生本人、二级学院、学生处、教务处各留存一份。

附件3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业预警家长通知记录表


学生姓名

学号

班级

院系

家长姓名

与学生的关系

家长联系方式

通知时间

通知内容

依据学校《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规定,经所在院系初审及教务处复审,您的孩子:

*****学年第*学期未能取得的课程总学分占该学期所修课程(含必修课、选修课、重修课程等)总学分的比例超过(含)50%,给予一次黄色预警。

第二次黄色预警直接升级为一次红色预警。

最终给予□黄色□红色预警警示!

郑重提醒:根据相关规定,被给予红色预警的学生,自被给予红色预警的学期开始,跟班试读一年,期间只要有1门课程不及格,且补考仍未通过,作退学处理。

特此告知,请家长关注孩子目前的学习状态,有学业问题请及时联系:

学院老师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以便孩子按期顺利完成学业!

家长反馈

(由通知老师总结后填写)

通知老师签名:_______________


附件4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业预警学习帮扶谈话记录表

姓名

学号

班级

院系

预警等级

谈话时间

谈话地点

学生无法获得学分的原因

学生自我改进的措施

学院对学生的帮助措施

谈话学生签名:

谈话老师签名:


附件5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红色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


姓名

学号

班级

院系

预警等级

谈话家长

与学生的关系

谈话老师

谈话方式

面谈()电话()

谈话时间

谈话地点

学生无法获得学分的原因

家庭对学生的帮助措施

学院对学生的帮助措施

谈话学生家长签名(若电话联系,由谈话老师代签):

谈话老师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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