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信 人   朱 类 型:   建议 职 业:   家长
写信时间:   2025-10-14 递交渠道:   网上咨询 内容分类:   咨询信件
公开意愿:   公开
来信标题:   关于春季高考社会工作专业相关问题
来信内容:
各位老师好! 春考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我想请问一下,这个专业属于法学专业是吗?公务员考试中的要求法律专业这块,这个专业毕业可以考吗?司法考试是不是不能考? 春考专业在入校后是否可以转专业?或者有没有可能同时再修一个专业?
回复单位:   招生与就业处
回复时间:  2025-10-15
回复内容:
  家长你好:我校社会工作专业授予法学学士学位,但不属于法学专业;不属于公务员考试中法律专业范围,也不能参加司法考试,参加司法考试的非法学专业有明确的要求需要从事法律工作年限的要求,具体以当年司法考试要求为准;在校的各个专业(含社会工作专业)均可申请转专业,符合学校和学院接受转专业条件的均可申请,具体转专业政策以教务处当年公布的信息为准,也可以申请在校内辅修会计学、金融学等相关专业。具体事宜可电话021-50218552招生办咨询。
沪ICP备09005481号-4 CopyRight ©2015-2016 版权所有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访问量统计: 次 技术支持 上海时光基业软件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