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链接
|
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的选课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30 来源: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点击率: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的选课时间定于2020年1月2日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轮学生网上选课
2、第二轮学生网上选课(本轮只选课不退课)
3、第三轮学生网上选课(分为退、选课两个阶段) (1)退课时间:2020年3月3日10:00-2020年3月6日14:00 (2)选课时间(补选和重修选课)如下:
选课安排 第一轮选课。学生按选课原则进行网上选课或退课操作。 此次选课允许超过该门课程人数上限,不采取“先选先得”原则。 选课结束后,对超过人数上限的教学班进行随机抽取,确定选课名单; 第二轮选课。此次选课按照课程人数上限采取“先选先得” 原则进行,只允许选课,不允许退课,学生必须上网查看第一次选课结果,根据第一次选课结果进行选课,所选课程直接进入本人课表。 第二次选课结束后,教务处将关闭选课人数不足15人的教学班,该教学班的学生名单同步删除; 第三轮选课(含重修选课)。此次选课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退课阶段,学生进行退课操作,只允许退课,不允许选课;第二阶段为补选及重修选课阶段,学生必须上网查看第二次选课结果,根据第二次选课结果进行选课,本阶段按照课程人数上限采取“先选先得”原则进行,只允许选课,不允许退课, 所选课程直接进入本人课表。 短学段课程选课另行通知。 选课要求 1.学生应全面了解本专业(大类)培养方案,并在导师指导 下自主安排个人学习计划,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依据所在 专业(大类)培养方案进行选课,并在修业年限内修满本专业(大类)所需各类学分和总学分; 2.学生选课时,应选择与本专业(大类)培养方案中模块相对应且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相同的课程进行修读; 3.学生如在任何模块重复修读相同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的课程,一律视作重修; 4.培养方案中部分课程注明有预修课程,学生应先修预修课程,再选修该类课程; 5.学生应根据本专业(大类)培养方案要求和自己的学习情况,自主选择修读选修课程的上课时间和主讲教师; 6.学生应按所选教学班参加所选课程的学习和考核,不能参加未选课程的学习和考核; 7.学生没有按照学校规定时间选课,原则上不另行安排同一轮次的补选。对确有特殊原因未能按时选课的学生,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同意,经教务处审核,方可办理; 8.学生应根据本人的学习情况、学习能力,合理安排每学期修读的课程和课程门数,均衡课业负担,学生每学期修读学分原则上不得超过33学分; 9. 学生应凭学号、密码自行选课。
教务处 2019年12月30日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