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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的选课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30   来源: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点击率: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的选课时间定于202012日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轮学生网上选课

选课时间

选课对象

121000-161200

20162017级和往届本科、2018级和2019级专升本

121200-161200

2018级本、专科

121400-161200

2019级本、专科

2、第二轮学生网上选课(本轮只选课不退课)

选课时间

选课对象

181000-1131200

20162017级和往届本科、2018级和2019级专升本

 181200-1131200

2018级本、专科

 181400-1131200

2019级本、专科

3、第三轮学生网上选课(分为退、选课两个阶段)

1)退课时间:2020331000-2020361400

2)选课时间(补选和重修选课)如下:

选课时间

选课对象

3101000-313日:1200

20162017级和往届本科、2018级和2019级专升本

3101200-313日:1200

2018级本、专科

3101400-313日:1200

2019级本、专科

选课安排

第一轮选课。学生按选课原则进行网上选课或退课操作。 此次选课允许超过该门课程人数上限,不采取“先选先得”原则。 选课结束后,对超过人数上限的教学班进行随机抽取,确定选课名单;

第二轮选课。此次选课按照课程人数上限采取“先选先得” 原则进行,只允许选课,不允许退课,学生必须上网查看第一次选课结果,根据第一次选课结果进行选课,所选课程直接进入本人课表。 第二次选课结束后,教务处将关闭选课人数不足15人的教学班,该教学班的学生名单同步删除;

第三轮选课(含重修选课)。此次选课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退课阶段,学生进行退课操作,只允许退课,不允许选课;第二阶段为补选及重修选课阶段,学生必须上网查看第二次选课结果,根据第二次选课结果进行选课,本阶段按照课程人数上限采取“先选先得”原则进行,只允许选课,不允许退课, 所选课程直接进入本人课表。

短学段课程选课另行通知。

选课要求

1.学生应全面了解本专业(大类)培养方案,并在导师指导 下自主安排个人学习计划,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依据所在 专业(大类)培养方案进行选课,并在修业年限内修满本专业(大类)所需各类学分和总学分;

2.学生选课时,应选择与本专业(大类)培养方案中模块相对应且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相同的课程进行修读;

3.学生如在任何模块重复修读相同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的课程,一律视作重修;

4.培养方案中部分课程注明有预修课程,学生应先修预修课程,再选修该类课程;

5.学生应根据本专业(大类)培养方案要求和自己的学习情况,自主选择修读选修课程的上课时间和主讲教师;

6.学生应按所选教学班参加所选课程的学习和考核,不能参加未选课程的学习和考核;

7.学生没有按照学校规定时间选课,原则上不另行安排同一轮次的补选。对确有特殊原因未能按时选课的学生,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同意,经教务处审核,方可办理;

8.学生应根据本人的学习情况、学习能力,合理安排每学期修读的课程和课程门数,均衡课业负担,学生每学期修读学分原则上不得超过33学分;

9. 学生应凭学号、密码自行选课。

 教务处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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