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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90周年校庆标识(LOGO)、口号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06   来源: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点击率:
 

岁月如歌,盛世相约。20181020日,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将迎来90周年华诞。为传承弘扬校训“立信”和“立诚明德,经世致用”为核心的学校精神,展示建校90年来的光辉历程、办学成就与特色,统一学校90周年校庆视觉标识,强化90周年校庆文化理念,营造浓郁的校庆氛围,增强学校凝聚力,特面向全校师生、海内外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征集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90周年校庆标识(LOGO)设计方案和口号。现将征集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全体在校师生、海内外全体校友,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与。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816日止。

三、作品要求

(一)标识(LOGO

1.主题鲜明——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90周年校庆标识(包含标志图案和相应文字)作为学校90周年校庆的主题形象符号,应构思精巧、创意新颖、特色鲜明、内涵丰富、寓意深刻;集中彰显学校90年历史积淀、文化传承以及 “诚信、实用、开放”的办学理念和“诚信为本、学验并重”的办学特色,有力传达学校90周年校庆寓意及重传承重展望、重学术重开放、重汇聚重创新的校庆内涵。

2.艺术表现力强——标识应表现形式简洁而有创意、色彩明快、和谐生动,富有美感和视觉冲击力;应遵循标志标识艺术创作规律,符合标志标识设计表达规范,可识别性强。

3.易于传播应用——标识应具有实用性,便于印刷和运用各种工艺生产制作,主要适用于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90周年校庆宣传、主题网站(网页)、出版物、纪念品、校园环境布置,以及各项校庆活动及其中的设施设备、证牌等典型场合;便于各种延伸设计,利于进行海内外传播、推广应用。

4.原创性——标识必须为应征者原创,一旦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由作者本人独立承担一切后果并取消参选资格。

(二)口号

口号应能充分凸显学校90年历史积淀、文化传承以及 “诚信、实用、开放”的办学理念和“诚信为本、学验并重”的办学特色,有力传达学校90周年校庆寓意及重传承重展望、重学术重开放、重汇聚重创新的校庆内涵。

要求主题突出、内涵丰富、富有新意,体现学校特色,文字简洁明快、对仗工整、琅琅上口,易于传播和诵记。应征口号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得有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

四、投稿要求

(一)格式标准:标识(LOGO)设计方案须提供A4规格黑白稿、A4规格彩色稿(注明CMYK色值)及电子版(矢量格式,文件小于5M;或者TIFJPG格式,分辨率600*600dpi以上,文件小于3M),并附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500字以内)。

(二)提交方式:

应征作品须同时提交纸质件和电子版。可选取以下三种方式进行提交:

1.信函方式:请将应征作品纸质件(可附带所提交内容的电子版)邮寄至主办单位,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90周年校庆标识、口号征集”字样。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川路995号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党委宣传部(行政楼505);邮编:201209

2.电邮方式:请将应征作品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专用邮箱:xinwen@lixin.edu.cn。邮件主题填写为“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90周年校庆标识、口号征集”。

3.现场提交:请将应征作品纸质件和电子版用信封密封后直接送至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党委宣传部(浦东校区行政楼505室)。

联系人:张嘉薇;联系电话:021-50213955

在通过以上不同方式投稿提交时,均请务必注明作者姓名、作者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个人信息。

(四)本次征集可以以个人身份单独投稿,也可以以单位和集体名义投稿;同一应征者可以只参加其中一个项目内容的征集,也可以同时参加两个项目内容的征集,可以投交多件作品。

(五)截稿时间:从即日起至201816日(信函投稿以寄出邮戳为准)。

五、评奖应用

1.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应征的标识(LOGO)设计、口号作品进行评选,并产生入围作品;入围的标识(LOGO)设计方案、口号作品将通过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官网、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90周年校庆专题网、学校官方微博、微信等媒介进行公布,进入大众评选环节,在广泛征求广大师生、校友和各界有关人士的意见,并经学校校庆办合议认定后,最终确定各类获奖作品。

2.所有入围作品的作者将获得荣誉证书和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90周年校庆专项纪念品。获奖作品的作者还将获得一定奖励;学校拟为标识(LOGO)设计、口号作品分别设立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若干。

3.学校将从获奖的标识(LOGO)设计、口号作品中遴选,或经酌情加以修改完善后产生最终推广使用的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90周年校庆标识(LOGO)、口号,并向社会正式发布。

六、其他说明

1.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

2.应征作品不得对他人的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和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他文本等构成侵权,如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独立承担一切后果。

3.所有入围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所有,学校可自行选取并根据需要将之用于校庆活动及各相关工作中。

4.来稿作品无论入选与否均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5.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者被视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公告各项条款的规定。

6.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90周年校庆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90周年校庆工作办公室

              2017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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