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链接
|
关于做好2017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4 来源: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点击率: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2017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7)50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7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在籍台湾、港澳及华侨本科生。 二、评审须知: 评审依据《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详见附件),我校将评审出2017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共计10人名,具体如下: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根据教育部评审条件,择优推荐品学兼优的学生。 2.请各二级学院遴选后在12月8日(星期五)上午12:00前将申请表(“签名”处必须手写签名;一式两份)交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浦东校区行政楼509室陈雄老师,松江校区行政楼105室郭慧君老师),电子版发至guohuijun@lixin.edu.cn,凡不符合要求或超过截止日期,将不予受理。 四、附件:
学生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7年12月4日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