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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4   来源: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点击率: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2017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750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7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在籍台湾、港澳及华侨本科生。

    二、评审须知:

评审依据《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详见附件),我校将评审出2017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共计10人名,具体如下:

奖项/等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台湾学生奖学金

1

1

2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1

2

3

 

6000

5000

4000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根据教育部评审条件,择优推荐品学兼优的学生。

2.请各二级学院遴选后在128日(星期五)上12:00前将申请表(“签名”处必须手写签名;一式两份)交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浦东校区行政楼509室陈雄老师,松江校区行政楼105室郭慧君老师),电子版发至guohuijun@lixin.edu.cn,凡不符合要求或超过截止日期,将不予受理。

    四、附件:

    1.《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3.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4.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在校生名单

 

学生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7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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