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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课程的质量及水平是教学质量和水平的综合反映,课程建设工作是高等院校重要的基础教学工作。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的教学质量,有计划地建设一批优秀课程,特制订本办法。
一、重点课程建设指导思想
我院重点课程建设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方针,适应我院的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发挥学科和专业优势,优化课程结构与体系,促进课程内容的更新,建立和完善各种课程保障机制。
二、重点课程建设的规划
我院计划每年建设10—15门重点课程,经过5年的建设完成约60门重点课程的建设。
三、重点课程建设的目标、范围及条件
(一)重点课程建设的目标
1、精品课程,重点课程建设项目通过验收后,一般应作为院精品课程建设的候选课程。
2、特色课程,某些覆盖面较小但在教学手段(如多媒体教学)、实验和实习教学、试题库、双语教学以及教材的编写等某些方面有鲜明特点或显著优势的课程。通过建设,使其成为学院的特色课程。
(二)重点课程建设的范围
1、公共基础课和学科基础课
2、专业主干课程
3、有鲜明特色的课程
(三)重点课程建设的条件
纳入重点建设的课程一般应具备如下条件:
1、教学文件齐备,有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等;
2、教学环节完备,有与教学内容相适应的实验、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
3、有一支较强的师资队伍,主讲教师业务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良好,有结构较合理的稳定的教学梯队;
4、考核手段科学,有符合教学要求和特点、能客观反映教学效果和学习质量的考核办法。
四、重点课程建设的内容
(一)必备内容
1、教学内容的更新:教学内容能反映本课程的最新成果和动态,课程教学内容必须上网,并进行网上答疑;
2、教学方法的改革:采用案例教学,注重师生之间的互动,注意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3、教学手段的改进:能够及时运用各种先进的教学手段,采用多媒体教学等;
4、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的结构,形成良好的教学梯队。
(二)选择性内容
1、实验、实习教学:改革实验、实习教学的模式和方法,指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2、试题库的开发与使用:组织任课教师开发和更新试题库,实施教考分离;
3、双语教学:采用原版教材,课堂教学用语中英结合自如,能较好地培养学生专业英语的实际应用能力;
4、编写具有特色的教材:结合立信特色和本学科专业的特色,编写或修订相关教材。
五、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中期检查和验收
重点课程的建设程序主要包括课程的申报与审批、中期检查以及验收三个阶段。
(一)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与审批
每年3月份由各系部讨论确定重点课程建设项目和课程负责人,并组织填写《重点课程建设申报表》,教务处受理申报并进行汇总归档。院教学委员会对申报的重点课程建设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本年度的重点课程建设项目报学院审批。
(二)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的中期检查
重点课程建设项目所在系部负责课程建设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并配合制订重点课程建设的实施计划,负责解决课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重点课程的所有建设内容都必须上网。重点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于次年3、4月份填写《上海立信会计学院重点课程建设中期检查表》,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在网上对重点课程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三)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的验收
重点课程的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重点课程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填写《上海立信会计学院重点课程建设项目验收表》,由教学委员会评议,确定其是否达到重点课程建设的要求。通过验收的重点课程可以在原有基础上继续申报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具体程序见立信教(2003)83号文《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重点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已立项的重点课程通过验收后才能申报新的有关建设项目。
六、重点课程建设的经费支持
学院给予每门重点课程1万元人民币的经费支持。重点课程建设经费的使用应符合学院有关财务制度,用于资料、打印、复印、交通、会议等支出应占建设经费的50%以上;重点课程建设经费中的30%必须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才能给予报销,项目劳务费必须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才能发放。经验收后的重点课程,若继续申报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并审批通过的,其建设经费按照精品课程的标准给予补足(具体见立信教(2003)83号文《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附表一:《上海立信会计学院重点课程建设申报表》
附表二:《上海立信会计学院重点课程建设中期检查表》
附表三:《上海立信会计学院重点课程建设验收评定表》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二〇〇五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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