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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度院级精品课程及重点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立信教[2003]83号)及《关于印发<上海立信会计学院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立信教[2005]34号)文件的精神,2006年将继续组织申报、评选院级精品课程及重点课程,并推荐申报市级精品课程及重点课程。为组织好我院今年精品课程及重点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
申报范围、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及评定办法,具体见《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立信教[2003]83号)及《上海立信会计学院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立信教[2005]34号),该文件可在教务处主页“规章制度”栏目下“课程建设”子栏目查阅。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1.《精品课程建设申报表》及《重点课程建设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可在教务处主页“规章制度”栏目下“课程建设”子栏目查阅及下载。课程负责人填写《申报表》,报所在系部,各系部分别参照立信教[2003]83号及立信教[2005]34号文件要求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系部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3月20日前统一报教务处613室,电子版发送至wanglx@lixin.edu.cn。(纸质申报材料要求一式二份)
联系人:汪利祥,联系电话:67705131。
2.根据学院规定,自2006年开始精品课程及重点课程建设均采用网上评审的方式进行,要求各系部将所申报的精品课程及重点课程的全部材料上网,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网上评审。(拟建课程上网,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为课程新开账户,有关技术问题请咨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联系人:熊志刚,联系电话:67705160。
教务处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06年1月4日
200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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