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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学院、系部两级教学管理实施办法
立信教(2004)93号
根据《关于推进和实施院系两级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立信党办(2004)23号文)精神,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实施学院、系部两级教学管理模式。在学院的统一领导下,教务处作为学院行政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各项教学管理规章的制定和整个教学管理过程的宏观调控;系部作为学院教学的主体,具体负责实施本系部的教学工作,并提出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改进建议。为了明确院、系部两级教学管理职责,理顺院、系部教学管理关系,提高学院教学管理效率和教学质量,特制定学院、系部两级教学管理实施办法。
一、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
㈠ 教务处职责
1.负责制定全院各专业教学计划(含辅修与第二专业)的修订原则、要求、格式。
2.负责制定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制、修订原则、要求、格式与进程。
3.负责教学计划一般变更的审批。
4.汇编全院各专业教学计划及课程教学大纲。
㈡ 系部职责
1.根据学院教学计划修订原则,修订本系部各专业的教学计划。
2.根据教学计划及学院制定的教学大纲编制修订原则,按规定的进程组织编写与修订各课程教学大纲。
3.负责本系部教学计划的实施。
二、教学安排与组织实施
㈠ 教务处职责
1.开课计划
⑴ 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下达开课计划。
⑵ 审核全院课程的开设。
⑶ 负责对教师任课资格进行审核。
2.课表、课程与教室
⑴ 确定排课原则与全院排课框架,协调并确定全院的课表。
⑵ 制定调课、停课规则,协调全院课程和教室的调度。
3.选课
制定选课规则;组织全院学生选课。
4.重修
制定重修规则,组织学生重修选课。
5.免听、免修
制定课程免听、免修规定。
㈡ 系部职责
系部具体承担本部门的教学组织与教学任务落实工作。
1.开课计划
⑴ 根据学院下达的开课计划,落实各任课教师的教学任务。
⑵ 编制本部门教师课程安排表。
2.课程调度
负责本部门调课、停课申请的审批,补课的落实,并将此情况预先报教务处备案。
3.选课
⑴ 负责学生选课的指导工作。
⑵ 负责在学院网上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课程介绍及教学大纲。
⑶ 负责在学院网上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教师基本信息。
⑷ 负责组织本系部学生参加选课(包括重修课的选课),负责选课资料存档工作;
⑸ 负责向任课教师打印、提供有关课程的选课学生名单。
4.重修
学生所在系负责对重修学生的管理工作:
⑴ 办理学生重修、登记及付费手续,做好核对和落实工作。
⑵ 督促学生及时参加重修课程的选课工作。
⑶ 对逾期未交重修费用的学生所选的重修课程,及时做退课处理。
开课所在系:
⑴ 负责将学生参加重修辅导答疑安排情况书面通知学生所在系,同时报教务处。
⑵ 重修过程中,及时将未参加学生情况反馈给学生所在系。
5.第二专业
负责本系部第二专业等各类学生的教学安排工作并报教务处备案;
6.免听、免修
负责审批学生免听、部分免听、免修的申请,将审批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三、成绩与学籍
㈠ 教务处职责
1.成绩管理
⑴ 负责在网上教务管理系统中公布全院学生学期考核成绩。
⑵ 负责全院学生各学期各类课程成绩汇总和归档。
⑶ 负责学生成绩证明与出具。
⑷ 负责重修、辅修、第二专业学生的成绩管理。
⑸ 负责各类市级及以上统考课程成绩的分析、公布和存档。
⑹ 负责对各系部上报的退学、退学试读、毕业、结业、学位授予、延长学业等学生成绩方面的审核。
2.学籍管理
⑴ 负责学生入学与注册的汇总与统计。
⑵ 负责编制新生学号。
⑶ 负责学生证(考试证)、校徽等的印制、核实、验印工作,负责证件的补发。
⑷ 负责学生休学、停学、复学、退学、退学试读、留校察看、毕业、结业、延长学业等的审核;学生学籍信息库的更新。
⑸ 负责学生申请辅修、第二专业、专升本的审批及证书的核发。
⑹ 负责将初审的毕业名单提交分管院领导审批。
⑺ 负责学生转学、转专业的审核。
⑻ 负责毕业、结业证书的编号和发放。
㈡ 系部职责
1.成绩管理
⑴ 负责各学期本系部所开课程成绩的输入、核对、提交、统计工作。
⑵ 负责本系部课程考核成绩的分析汇总工作。
⑶ 学生所在系负责打印、公布各班学生成绩汇总表。
⑷ 学生所在系负责发放学生成绩报告单。
⑸ 学生所在系负责对本系学生成绩的查询、汇总、存档。
2.学籍管理
⑴ 负责学生的报到注册和复核、统计;负责学生证、校徽的发放和补发的初审。
⑵ 负责学生课堂考勤。
⑶ 负责对学生休学、停学、复学、退学、退学试读、毕业、结业、延长学业申请的初审工作,并报教务处审核。
⑷ 对申请辅修、第二专业学生,进行初审;负责将符合获得辅修、第二专业证书条件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批。
⑸ 负责对申请转学、转专业学生的初审,报教务处审批。
⑹ 负责毕业班学生离校手续工作,负责本系部学生毕业、结业证书等各类证书的发放。
四、考试
㈠ 教务处职责
1.各类考试的组织与安排
⑴ 期末考试:在网上发布全校性公共课、学科基础课考试课程安排表,负责全院考试工作的组织与检查、监督,制定巡考安排表。
⑵ 组织安排各类市级以上统考工作。
⑶ 负责试卷印刷工作。
⑷ 负责补考、缓考的组织与安排工作。
2.命题、阅卷与试卷管理
⑴ 指导各系部建立、健全教考分离制度。
⑵ 负责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
⑶ 制定阅卷规定,组织对试卷的检查。
3.监考
检查监考教师落实和到位情况。
4.学生考试违纪处理
核实学生考试违纪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㈡ 系部职责
1.各类考试的组织与安排
⑴ 负责安排、组织、实施期中考试或测验的各项工作。
⑵ 上报本系部期末考试的监考教师名单;安排期末考试系部级主考,制定本系部巡考表;负责本系部所开课程期末考试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全面实施。
⑶ 对于各类市级以上统考工作,根据要求,组织本系部学生报名,落实本系部监考教师并报教务处统一安排。
⑷ 对因特殊原因提出缓考的学生,系部应在考试之前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审批。
2.命题、阅卷与试卷管理
⑴ 建立、完善并不断更新试题库;逐步建立健全教考分离制度。
⑵ 负责命题与试卷、试题的保密和考前发放。
⑶ 负责组织部门阅卷。
⑷ 负责各类试卷的归档、保管。
3.监考
落实各类课程的监考人员。
4.学生考试违纪处理
各系部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对考试违纪学生做出处分处理意见。
五、课程建设
㈠ 教务处职责
1.负责院级课程建设项目指标体系的制定。
2.负责制定院级课程建设规划、项目的立项、评估和验收工作,组织院级精品课程的评估,推荐申报市级及以上精品课程。
㈡ 系部职责
1.负责本系部课程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2.开展课程建设研究。
3.负责本系部院级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初审和推荐工作。
4.负责系部级课程的确定和建设工作。
六、实验与实习教学
㈠ 教务处职责
1.负责全院实验、实习等实践性教学计划制订原则的制定。
2.负责实验、实习、毕业论文等实践性教学管理文件的制定。
3.负责各类实验、实习教学工作(含实习基地建设)的检查工作。
㈡ 系部职责
1.根据学院的有关原则意见制定学生实验、实习、论文、社会调查及科学研究等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践环节指导书,并负责实施。
2.落实各实验、实习、论文指导教师。
3.制定实验和实习规划,组织实验、实习教学,负责实习基地和实验室的建设工作。
七、教材建设
㈠ 教务处职责
1.负责全院教材建设规划的制定。
2.负责优秀教材建设项目评定指标体系的制定,组织立项、评审工作;推荐申报优秀教材。
3.制定教材选用的原则。
㈡ 系部职责
1.负责本系部教材建设规划的制定及实施工作。
2.负责本系部优秀教材建设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
3.根据学院制定的教材选用原则,确定各学期课程的教材选用,并报教务处。
4.组织教师编写教材。
八、教学研究及其它教学建设
㈠ 教务处职责
1.负责组织院级各类教学研究课题的立项、评审、中期检查、验收及评优工作。
2.负责院级教学成果奖评估验收指标体系的制定。
3.制定与修订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各种形式的教学评估活动。
4.负责组织优秀教学成果推荐和申报工作。
㈡ 系部职责
1.负责本系部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推荐及组织实施。
2.组织本系部教学研究工作,开展教学经验交流,撰写教学研究论文。
3.建立系部教学检查制度,对教师教学进行评估与反馈。
九、招生工作
㈠ 教务处职责
1.制定年度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及招生章程。
2.编印学院招生宣传材料,组织进行各种形式的招生宣传和咨询活动。
3.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学院招生政策,组织、协调做好各种类型、批次的招生录取工作,并及时进行招生工作总结。
4.做好新生入学报到和复查工作。
5.做好设在我院考试的高考考点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㈡ 系部职责
1.提供本系所属各专业招生宣传材料,组织教师积极参与各项招生宣传、咨询活动。
2.参与做好设在我院考试的高考考点的工作。
十、各类教学管理机构
㈠ 教务处职责
1.负责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教学委员会、教学督导委员会等机构及委员会章程(工作条例)的制定与修订。
2.做好各类教学管理机构的有关日常工作。
㈡ 系部职责
1.向院教学委员会、教学督导委员会推荐人选。
2.配合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做好语言文字的推广、应用、培训等工作。
十一、各类教学竞赛活动
㈠ 教务处职责
负责制定各类教学竞赛的规程和管理办法,指导各类院级以上教学竞赛活动的开展。
㈡ 系部职责
负责落实与本系部有关各类竞赛活动的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安排好辅导、训练及各项组织实施工作,保证竞赛活动的顺利开展。
十二、教学档案
㈠ 教务处职责
负责教学计划、开课计划、课表、考试安排表、年度招生计划、新生录取名册、年度招生工作总结、学生名单、毕(结)业生名册、毕(结)业证书发放签收册、学生成绩登记表、学籍总表、学籍变动审批表、辅修、双专业、第二专业名册、教师教学任务表等各类教学管理材料的归档和保管工作,按有关规定送交院综合档案室存档,并配合校档案室对系部教学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㈡ 系部职责
负责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研活动、课程教学档案、考卷、成绩登记表、学籍总表、学籍变动审批表、、实习实验大纲及报告、学生毕业论文等教学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同时配合学院做好教学档案的归档工作,及时做好部分教学档案的更新和上报工作。
十三、其它教学管理工作
㈠ 教务处职责
1.负责各类教学文件及规章制度的制定、报批工作。
2.负责对全院辅修班、第二专业班、第二学位班等各类办班的审批工作。
3.负责全院毕业论文工作条例的制定,系部级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备案。负责学生优秀毕业论文的编印工作。
4.负责学院网上教务管理系统的升级、维护及运行工作。
5.负责教学秘书(干事)的业务指导及培训工作。
6.负责各学年校历的编制。
7.负责旁听生的接收与协调、管理工作。
8.负责优秀课件的推广工作。
9.负责第二课堂教学的审批工作。
10.负责全院语言文字的推广、应用、培训等工作。
11.负责其他教务管理工作。
㈡ 系部职责
1.执行学院各类教学文件及规章制度。
2.提出系部级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并报学院备案。负责评审、推荐优秀毕业论文。
3.负责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应用与推广工作。
4.负责第二课堂教学计划的制定、实施以及教学考核、成绩评定及登录工作。
5.按照学院规定,安排旁听生听课等工作,负责其成绩考核并报教务处。
6.负责其他教务管理工作。
十四、附则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二〇〇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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