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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关于2006届专科毕业生毕业实践环节的管理规定
毕业实践环节是我院各专业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教学的继续、补充、扩展和深化,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主要途径。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的毕业生毕业实践环节,切实提高毕业生毕业实践环节的教学质量,现根据《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关于加强实践教学的若干意见》,结合我院专科毕业生的实际情况,对2006届专科毕业生的毕业实践环节特作如下管理规定:
一、组织机构与领导
1、学院实践教学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院各专业毕业实践环节的各项工作,加强对我院毕业实践环节的指导、监督与检查。教务处毕业实践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院毕业实践环节的日常管理及各项工作的落实与协调。
学院成立院毕业生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学院有关领导和有关学科的专家组成,人数一般7-9人。院毕业生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全院毕业生论文答辩各项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包括毕业生论文指导教师、系答辩教师名单的审定,毕业生论文答辩质量的检查,毕业生论文成绩的裁定等。
2、各系部应成立毕业实践环节领导小组,由系部主任任负责人,负责落实本系部毕业实践环节各项工作的开展和实践环节质量的监控,包括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定、毕业生实习动员、毕业实习成绩的裁定等。
各系部成立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本系部毕业生的论文答辩各项工作,包括论文答辩的时间安排、毕业论文答辩教师名单及分组、参加答辩毕业生的名单及分组、毕业论文评阅教师的指定、毕业论文及成绩的判定等。
二、毕业实践环节的教学内容和时间安排
根据我院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全院各专业毕业实践环节的具体时间安排在第六学期,从第1周开始,共历时17周。各专业毕业实践环节的具体内容分为校内模拟实习(包括会计模拟实习和部分专业的专业模拟实习)和校外毕业实习(或毕业论文)两部分。
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结合毕业实践环节的时间安排,学院原则上规定:已由学院安排毕业实习单位或自行联系落实毕业实习单位的毕业生,必须参加毕业实习并撰写毕业实习报告;对校外毕业实习开始日期前一周内尚未安排落实毕业实习单位的毕业生,可不进行毕业实习环节,但必须撰写毕业论文。无论参加毕业实习或撰写毕业论文,一经系部安排确定,中途不得提出更改。
根据我院校外实习基地和校内实验室的条件,对全院毕业生的毕业实践环节作如下的时间安排:
1、部分专业的毕业生在第1周至第9周,共九周,先进行校内模拟实习(包括会计模拟实习和部分专业的专业模拟实习),然后在第10周至第17周,共八周,进行校外毕业实习或撰写毕业论文。
2、其余专业的毕业生在第1周至第9周,共九周,先进行校外毕业实习或撰写毕业论文,然后在第10周至第17周,共八周,进行校内模拟实习(包括会计模拟实习和部分专业的专业模拟实习)。
各专业毕业实践环节的具体时间安排由各系部与教务处协商制定。
三、校内模拟实习的有关规定
(一)制定校内模拟实习工作计划和校内模拟实习大纲。
各系部根据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和模拟实习所要求达到的目的,应分别制定校内各项模拟实习的工作计划和教学大纲,下发实习指导教师和相关学生人手一份。校内模拟实习的周课时为12,原则上安排在两天内进行。校内模拟实习教学大纲的内容应包括:
1、实习目的
2、实习要求
3、实习内容及安排
4、实习时间
5、实习指导方法
6、实习答辩
7、实习成绩的判定标准
8、实习注意事项
(二)指导教师的职责:
1、按照校内模拟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开展各项实践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业务指导,定期检查学生的实习进展情况。
2、加强校内模拟实习的考勤,确保实习的质量,实习过程中要经常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
(三)实习学生的纪律要求
实习学生应严格遵守校内模拟实习的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实习的出勤率。凡在实习期间缺勤累计超过规定实习时间三分之一的,不得参加实习考核。实习成绩不及格的,不能毕业。
(四)实习成绩的考核
学生校内模拟实习的成绩,应根据其实习课题的质量、考核成绩、实习纪律、实习出勤、实习答辩等因素综合计算判定,分别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制来计分。
(五)各系部各专业的校内模拟实习工作计划和教学大纲应送教务处备案。
(六)毕业生校内模拟实习所完成的有关材料,如帐册等,应作为教学资料在所在系部保存,保存期限为毕业生离校后一年。
四、校外毕业实习的有关规定
校外毕业实习是学生在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的基础上,通过在业务部门实际工作的学习和操练,初步达到理论联系实际、加深理解所学知识、培养分析和独立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毕业实习使学生获得从事专业实际工作和进行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同时为撰写实习报告搜集所需的资料。各系部必须按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认真准备和实施毕业实习工作,严格管理,确保质量,切实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一)制订实习教学文件
1、各系部应根据各自专业的实际,负责制订本部门完整的实习教学文件,具体包括:
(1)制订毕业生的校外毕业实习工作计划,下发至实习指导教师人手一份。内容包括:
1.实习对象
2.校外实习具体时间安排
3.实习指导教师
4.校外实习具体内容
5.实习成绩评定
6.实习成果的保存
(2)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制订毕业实习教学大纲,下发至实习指导教师、实习单位带教老师和学生人手一份。实习大纲的内容包括:
1.实习目的
2.实习要求
3.实习内容及安排
4.实习时间、分配
5.实习指导方法
6.实习报告的撰写格式
7.实习作业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8.实习期间进行社会调查的要求
9.实习期间组织参观的内容、要求
(3)上述校外毕业实习工作计划和毕业实习大纲应送教务处备案。
2、其他实习材料的准备,由学院教务处毕业实践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下发,包括:
1.《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关于接收安排我院2006届毕业生毕业实习的函》
2.《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毕业生毕业实习落实情况表》
3.《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毕业生毕业实习考核鉴定表》
4.《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教师指导学生校外实习情况记录表》
5.《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生毕业实习手册》
上述实习教学文件应在毕业实习开始前按需发给学生、本院实习指导教师及实习单位。
(二)毕业实习动员准备工作
1、组织学生学习毕业实习教学文件,明确实习目的、意义,提高对参加实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求学生按照学院规定完成毕业实习。
2、有条件的系部应向学生介绍实习单位的情况,教育学生虚心听取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指导,遵守实习单位的劳动纪律,遵守实习单位的保密、安全、财产管理等规章制度,保证实习顺利完成。
(三)校外毕业实习时间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教学计划的要求,具体实习时间安排由各系部与教务处协商制定。
(四)实习单位
为兼顾实习与就业的关系,在实习单位的安排上,实行一部分学生由学院统一安排在校外实习基地和一部分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实习相结合的做法。如果有学生要求自己联系实习单位进行单独实习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二个条件:
1、所联系的实习单位必须是正式合法注册的并与本人所学专业有关的单位及部门;
2、实习学生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辅导员、所在系部领导批准。
(五)实习基地建设
1、实习基地建设应遵循的原则
(1)“分头并进”,学院、系部两个层面积极主动地与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联系,争取在实习基地的数量上有新的突破。
(2)能基本满足毕业实习的教学要求。
(3)就近就地、相对稳定。
(4)有条件的可与科研等相结合。
2、根据“互惠互利”的原则,开展实习基地的各项建设工作。
(1)签订实习基地协议,建立相对固定的实习基地。
(2)为了提高实习质量,可建立有实习基地领导参与的毕业实习指导小组。
(3)由实习单位指定政治素质好、业务强、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工作人员担任我校学生毕业实习的带教老师。实习带教老师具体指导实习学生的实习活动,并对学生实习考核做出评价。
(4)不定期召开学院与实习基地的双方参加的座谈会,商讨提高学生毕业实习质量的新办法。
(六)校外实习要求
1、实习学生应按规定的日期到实习单位报到,进行毕业实习,遵守实习纪律,服从实习单位的领导和带教老师的安排,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尽快熟悉并适应实习工作环境。
2、实习学生在实习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对所分派的实习工作循序渐进,逐步参与完成带教老师所布置的实习工作,并完成实习报告。
3、实习学生应按时认真填写《实习手册》等有关报表,并送交实习指导教师或所在系部,在实习过程中应注意搜集撰写毕业实习报告或毕业论文所需的有关资料。
(七)考勤规定
1、实习学生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凡在实习期间缺勤累计超过规定实习时间三分之一的,不得参加实习考核。实习成绩不及格的,不能毕业。
2、实习期间学生一般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的,按下列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请病假,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并向实习单位带教老师和所在系部请假。
请事假,必须由本人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无特殊原因,不得事后补假;一天以内,由带教老师批准;一天以上由学院实习指导教师批准;两天以上(含两天)由系部主任批准。否则,一律按旷课处理。
(八)毕业实习成绩的评定
1、校外毕业实习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制评定。其中,校外毕业实习考核鉴定占40%,毕业实习报告占60%。
2、校外毕业实习考核鉴定成绩评定的内容和指标
(1)工作学习态度(占25%)
1.参与实习单位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情况;
2.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
3.工作作风及组织纪律性和出勤情况。
(2)业务能力表现(占50%)
1.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
2.在讨论具体工作时,发表意见,提出个人见解以及被采纳的情况;
3.掌握业务的基本要领、基本技能的情况;
4.制作的各种文字材料的情况,包括是否做到字迹端正、条例清晰、文句通顺、主题鲜明等;
5.填写《实习手册》的情况;
6.服从组织安排,做好其他工作的情况。
(3)工作能力表现(占25%)
1.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表现;
2.文字处理及电脑打字的能力表现;
3.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表现;
4.自治、自理、自我约束和适应环境的能力表现。
3、校外毕业实习考核成绩的评定程序和要求
(1)实习学生在毕业实习的最后两周内,完成毕业实习报告,将《实习手册》送交实习单位的带教老师审阅。审阅完毕后,归还学生本人。
(2)实习单位的实习带教老师根据学院对实习学生的实习要求和校外毕业实习考核鉴定成绩评定的内容和指标,结合实习学生的具体表现,填写《学生毕业实习考核鉴定表》,署名,同时加盖公章后返回学生所在系部办公室。
(3)经全面考察后,本院实习指导教师写出评语,综合评定学生实习成绩。
(4)《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实习手册》》由毕业生所在系部保存归档。
(九)本院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毕业实习指导教师是毕业实习的具体指导和管理者,对各个学生的实习工作过程全面负责,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
1、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了解实习单位的情况和实习条件,与企事业实习带教老师互通情况。
2、经常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实习情况。了解学生毕业论文课题,指导学生在实习中搜集有关实习报告或毕业论文所需资料。
3、按照毕业实习要求,对学生进行业务指导,检查劳动纪律情况,及时查找学生毕业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并向所在系部汇报,尽早纠正存在的问题。
4、有义务关心学生的毕业实习生活,切实解决毕业生毕业实习过程中存在的困难。
5、督促并检查学生在毕业实习过程中对有关情况、问题的记录。要求对指导工作作好书面记录,填写《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教师指导学生校外实习情况记录表》,每生一表。掌握学生完成实习情况,听取实习单位指导人员的意见,审阅实习报告,进行实习考核,评定实习成绩。
6、实习结束完成指导实习工作小结。
(十)《实习手册》、实习报告撰写注意事项。
1、实习期间,学生必须坚持填写每周的实习日记,记载每周实习情况,作为学院了解和检查实习大纲实际执行情况的依据,并为实习报告的撰写积累资料。
2、撰写实习报告内容及注意事项:
(1)学生应按照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撰写实习报告,字数一般不少于5000字。
(2)实习报告的内容,可包括:
1.对实习过程的情况进行描述:
①实习单位情况简介;
②实习部门业务情况简介;
③专业实习内容介绍。
2.实习期间通过业务实习,发现业务工作中所存在的难点或需要解决的问题。
3.毕业生可从上述1.或2.中选择一项展开阐述(用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对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4.其他内容:结合实习情况,对学院理论教学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或看法等等。
5.
毕业实习报告必须按规定格式打印在A4打印纸,粘贴在《实习手册》的规定位置,送交实习指导教师,同时将毕业实习报告的电子版送交所在系部的教务干事。
3、《实习手册》经实习指导教师审阅评定成绩后,由系部统一存档。
4、优秀的实习报告将由各系部选送教务处毕业实践管理办公室,汇编成册。
五、毕业论文工作的规定:
(一)毕业论文的目的
毕业论文是学生毕业前的总结性习作,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并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通过毕业论文的写作,培养学生独立从事初步的科研工作能力,掌握专题调查研究方法,学会正确查阅、设计与计算、文件撰写与口头表达等各方面能力的重要过程,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以适应毕业后工作需要的重要方式。
(二)毕业论文的形式和时间安排
毕业论文的形式,以科研论文为主,也可以写调查报告、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工作报告。无论何种形式,都要求理论联系实际,符合学术性、创造性和现实性的要求。
撰写毕业论文的具体时间一般安排在第六学期,为期6-8周
(三)毕业论文工作步骤
1、准备。毕业论文工作开始前一个月,各系部确定毕业论文工作的日程安排。
2、动员。毕业论文正式开始之前,各系部要组织动员,使学生了解做毕业论文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要求,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选题。毕业论文的选题必须符合所学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理论联系实际,难易适度。
4、确定论文指导教师。要选派或聘任理论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或专业人员担任论文指导教师。毕业论文撰写过程中,学生与指导教师的联系不少于每周一次。
5、毕业论文的撰写。要组织学生深入基层,搜集资料,调查研究,确定写作提纲。在掌握丰富材料的基础上,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
6、毕业论文的评审。对未参加答辩的毕业论文,该毕业论文的成绩由论文指导教师按百分制判定成绩,然后经各系部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统一评审确认,最终确定该类毕业论文的成绩,并以五级记分制折算。
7、部分学生的毕业论文答辩。
(四)毕业答辩及成绩评定
1、各系在全部毕业生中有针对性地抽取10%数量的毕业论文进行毕业论文的答辩。参加论文答辩的学生名单由各系确定,以论文指导教师初评成绩较高或较低的两部分毕业生为主,初评成绩不及格者原则上应参加答辩。
由各系部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组织本部门的论文答辩工作。各系组织既有理论水平又有实践经验的教师或有关业务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按专业或同类课题划分,由3~5人组成,答辩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论文指导教师回避)。每答辩小组中,参加答辩的毕业生人数一般为5~9人。
2、每个毕业生的答辩总时间一般为20~40分钟,其中8~15分钟由毕业生作毕业论文的概要说明。然后用10~20分钟由答辩教师当场提问,学生即席作答。最后答辩教师用2~5分钟时间对毕业论文和答辩情况做简要评议。
论文答辩时,答辩教师所提的问题可包括基本概念、基本理论、运算方法、主题思想、资料依据和工作方法等方面内容,一般不涉及尚未学过的知识。
3、参加答辩的学生应提前15分钟报到进场。
4、参加论文答辩的毕业生,其毕业论文的书面成绩和答辩成绩的比例各占50%,分别由论文指导教师和答辩小组以百分制评定,然后按比例折算后,以五级记分制记载论文成绩。
(五)毕业论文(包括论文答辩)成绩综合评定的要素:
1、论文是否清楚,论据是否充分;
2、层次是否清楚,文笔是否通顺;
3、理论上有无创建,实践中是否可行;
4、论文题目和内容是否相符,资料和数据是否可靠;
5、答辩时,学生对基本概念的掌握情况,回答提问的思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各方面或若干主要方面俱佳者可评定为优,各方面或若干方面俱存在明显不足的应评定为不及格。评优的比例要严格掌握,一般不高于10%。
(六)论文指导教师的职责
由于全日制学生一般尚未独立进行过完整的科研论文的训练,因而指导教师在学生毕业论文过程中担负着重要的职责。除保证每周不少于一次的约见指导外,指导教师应承担如下职责:
1、审查和帮助学生最后确定课题;
2、审定论文提纲;
3、学生提供有关参考书目及最新学术动态;
4、指导研究方法,解决疑难问题;
5、考察学生的毕业论文工作态度;
6、对明显的错误进行把关;
7、对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分提出初步的意见;
(七)对毕业生毕业论文撰写的要求
1、每名毕业生应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在论文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地按期完成各环节规定的任务;
2、毕业论文题目可以自定,也可选择学校提供的参考题目,撰写中要求观点明确、分析透彻、条理清楚、文句通顺,文章字数一般不少于5000字,相同课题的文章内容不得雷同;
3、保证与论文指导教师保持经常的联系。
4、毕业论文文本格式
(1)毕业论文封面,由学院统一印制。
(2)毕业论文中文摘要、关键词,300汉字左右。
(3)论文目录
(4)论文正文
(5)结论
(6)参考文献
(7)符号说明(可选)
(8)附录(可选)
5、毕业论文经指导教师同意定稿后,必须按规定格式打印在A4打印纸上,装订成册后,送交论文指导教师,同时将毕业论文的电子版送交所在系部的教务干事。
6、确保毕业论文期间搜集资料、调查研究的时间。论文主要部分系抄袭者,毕业论文成绩应评为不及格。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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