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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推广普通话形象大使上海赛区选拔赛启事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在本市进一步推广普通话,广泛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推广普通话工作,使上海以良好的语言服务环境迎接 2010 年世博会召开,根据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办全国推广普通话形象大使选拔赛的通知》(教语用司 [2005]28 号)的要求,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人事局、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上海警备区政治部决定于 2006 年 1 月至 5 月联合举办 2006 年度 “我爱祖国语言美”全国推广普通话形象大使上海赛区选拔赛。

一、报名:

1 、报名条件:凡年满 16 周岁,具有中等或中等以上文化程度,容貌端庄、自信大方、遵纪守法、热心推广普通话公益事业的各界人士,包括在上海学习、工作、生活的外籍居民及港、澳、台同胞等,均可报名参赛。

2 、报名方法:

( 1 )网络报名:登录“上海语言文字网( http://www.shyywz.com/)”,点击“全国推广普通话形象大使上海赛区选拔赛” flash 图标,进入“比赛启事”页面,点击“我要报名”按钮进入报名表单。根据提示和要求,逐项按实填写后,点击“提交”。网站将显示含有选拔赛分组组别、时间、地点、比赛要求等内容的《报名回执》,点击“确认”表明收到该回执,点击“打印”可打印该回执,报名过程完成。注:不确认收到回执,报名过程无效。

( 2 )现场和电话报名:不便于网络报名的人士可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斜土路 2601 号 T3 幢 5 楼 F 室,近徐家汇)现场报名,填写相关资料,领取参加初赛的回执。电话报名: 64264197 。

3 、报名截止日期: 2006 年 3 月 5 日

二、初赛:

1 、时间: 2006 年 3 月中旬

2 、形式和内容: ①自选篇目朗诵,题材、体裁不限,限时 3 分钟,不配乐;②知识问答,共 3 题,普通话基础知识类、语言文字知识类、综合素质类各 1 题(出题范围可点击“查看知识题库”进入查看,报名成功后,以报名号为用户名,以手机号为密码,可查看“参考答案”)。

三、复赛、半决赛和决赛:

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内容、要求等另行通知。

四、比赛设奖:

1 、比赛将选拔 12 名选手参加全国总决赛,并授予“ 2006 年全国推广普通话上海赛区形象大使”荣誉称号。 12 名选手中另设上海赛区冠军 1 名、亚军 3 名、季军 8 名,分别颁发奖金和证书。

2 、凡进入复赛的参赛选手都将获得由上海市语委和上海赛区组委会颁发的《上海市推广普通话志愿者》证书。

3 、凡进入决赛的选手,由组委会分别授予“上海市推广普通话学生优秀代表”“上海市行业(系统)推广普通话形象大使”“上海市推广普通话市民优秀代表”和“上海市推广普通话特别荣誉代表”(港澳台同胞和其他外籍人士选手)称号,并颁发证书。

4 、比赛还将评选最佳单项奖若干名(最佳口才奖、最佳朗诵奖、最佳智慧奖、最佳上镜奖、最佳才艺奖、最受媒体欢迎奖、最具亲和力奖、最具语言魅力奖等)。

全国推广普通话形象大使上海赛区选拔赛组委会

2006 年 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