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维护著作权人权益,参考上海高校兄弟学报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术期刊编辑部有关费用发放办法。
一、发放项目
(一)作者稿酬
作者稿酬指每期刊文作者的报酬。
(二)审稿稿酬
审稿稿酬指评审稿件学术质量的审稿人的报酬。审稿人包括匿名审稿人和终审审稿人。
二、发放对象
(一)作者
特稿作者:国内外会计、贸易、金融、经济等研究领域的权威专家;
专栏作者:特定专栏的作者;
一般作者:除特稿作者、专栏作者以外的作者。
(二)审稿人
特稿审稿人:评审特稿的审稿人;
专栏审稿人:评审专栏稿件的审稿人;
一般审稿人:评审特稿、专栏稿件以外稿件的审稿人。
三、发放标准
(一)作者稿酬
特稿作者稿酬:不低于4000元/篇,实发金额由编辑部提议、主编审批决定;
专栏作者稿酬:2000元/篇;
一般作者稿酬:教授/国家基金项目:100元/版面;副教授/省部级基金项目/博士生:80元/版面;中级职称:60元/版面;硕士:50元/版面。
(二)审稿稿酬
特稿审稿稿酬:400元/次/篇;
专栏审稿稿酬:200元/次/篇;
一般审稿稿酬:150元/次/篇。
以上一般稿酬,责任编辑可视文章质量和审稿质量做适当调整。审稿稿酬原则上以每篇2次审稿计酬封顶。
(三)英文翻译校对
500-1500元/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