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术期刊编辑部有关费用发放办法
发布时间:2016-12-26 14:03:55 来源: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索 引 号:G02302010402-2017-097   文   号:立信会计金融刊〔2016〕4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17-03-09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责任部门: 校长办公室   发布机构: 校长办公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维护著作权人权益,参考上海高校兄弟学报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术期刊编辑部有关费用发放办法。

一、发放项目

(一)作者稿酬

作者稿酬指每期刊文作者的报酬。

(二)审稿稿酬

审稿稿酬指评审稿件学术质量的审稿人的报酬。审稿人包括匿名审稿人和终审审稿人。

二、发放对象

(一)作者

特稿作者:国内外会计、贸易、金融、经济等研究领域的权威专家;

专栏作者:特定专栏的作者;

一般作者:除特稿作者、专栏作者以外的作者。

(二)审稿人

特稿审稿人:评审特稿的审稿人;

专栏审稿人:评审专栏稿件的审稿人;

一般审稿人:评审特稿、专栏稿件以外稿件的审稿人。

三、发放标准

(一)作者稿酬

特稿作者稿酬:不低于4000/篇,实发金额由编辑部提议、主编审批决定;

专栏作者稿酬:2000/篇;

一般作者稿酬:教授/国家基金项目:100/版面;副教授/省部级基金项目/博士生:80/版面;中级职称:60/版面;硕士:50/版面。

(二)审稿稿酬

特稿审稿稿酬:400//篇;

专栏审稿稿酬:200//篇;

一般审稿稿酬:150//篇。

以上一般稿酬,责任编辑可视文章质量和审稿质量做适当调整。审稿稿酬原则上以每篇2次审稿计酬封顶。

(三)英文翻译校对

500-1500/期。

沪ICP备09005481号-4 CopyRight ©2015-2016 版权所有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访问量统计: 次 技术支持 上海时光基业软件有限公司